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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全校教师履职尽责,献身教育,勇于担当,在我国第三十四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2018学年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有专著、论文、科技成果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武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龄不满一年的教师原则上不予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尊重学生,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坚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维护集体荣誉。年度评教评学活动中,学生评教等次在“良好”以上。师德师风评议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精神饱满、工作热情高。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授课突出职业教育特点,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学生德育教育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结合,全年无教学事故。

 3.教务文书完整,科学制订《课程实施方案》,《教案》书写规范。合理布置作业,书面作业全批全改认真及时。重视过程控制,考核方案科学,按规定完成考核的选题、组卷、成绩评定等工作。

 4.重视实践教学,做好实训(实验)、实习、课程设计、顶岗实习等工作。认真落实实践教学的内容、方法和具体要求,认真备课,编写指导书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传授技能集中示范、巡回指导,及时规范学生的操作。努力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做好学生的实践考核评定,完成学期实践教学总结。

 5.注重教学手段创新,潜心参与课程改革。充分有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努力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主动参与各类技能竞赛和学术交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并获得良好成绩。

 三、评选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2.各二级学院(部)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名额不限),将名单、申报表和优秀事迹材料一同报教务处预审,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并通过学校官网、微博、微信、校报、橱窗对优秀教师进行宣传报道。

 四、评选工作要求

 1.组织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是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我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的有序开展。

 2.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3.所有推荐对象认真填写申报表(附后)及另附不少于1000字优秀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教务处(联系人:王肖  QQ: 728876340)。

 4.截止时间为9月8日下午5:00前。

附件: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图1)天门职业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doc

                中国共产党天门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9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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