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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天门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在我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直至维护校园周边及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预案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2.重大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放火、强奸、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

    3.重大治安灾害案件、事故,包括:流氓滋事、群体闹事、打架斗殴、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出走等突发事件;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4.重大考试作弊事件,主要是在学历教育中各种资格考试、证书考试中出现的大范围或群体性考试作弊事件。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校园里公共供水、供电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包括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7.校园网络的突发事件,包括由于病毒感染、黑客侵入等造成的网络瘫痪、掉线等突发事件

    8.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

    9.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各部门要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且要做到职责分明,加强协调配合

3.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反馈灵敏、机构运转高效、处置规范有序。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托于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利用,依托于各种资源的整合利用。我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明确资源整合、共享信息的原则,以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更不能形成突发事件扩大延伸到社会面的被动状态。

5.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领导以及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6.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我校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及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7.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我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低到高分为: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四个等级。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突发公共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四、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说明:人员发生变动时,以事发时指定责任部门的负责人为相应责任人)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刘华阳 熊安锋(学校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汪进兵

    成  员:李威威 阳  军 马国红 闵  锐 郭  帮 王  志 王  琴 黄贞龙 曹克强 田  刚 陈守标 陶艳妮 郭绍南 雷  鹏 韩方勇 石端武 张  萍

            冯  旗肖  蓉 冉庆华 殷遇骞 盛一帆 刘  洋(学校党委成员、校级领导、部门及二级院系党政负责人)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务办公室,汪进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帮同志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我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我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其它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我校的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我校年度应急事件处置预案的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1.院务办公室、督导办:负责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制定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负责全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及时掌握全校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信息及时依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校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负责校行政值班制度建设和人员安排;协调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协调处理因教职工的待遇、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引发的教师集体上访、停课、罢教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因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办学条件、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就业等问题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引发的学生之间、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纠纷、打架斗殴等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指导预防和处理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引发的极端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师生突然出走、失踪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负责协调处理学生公寓、安全保卫等原因引发的重大安全稳定事故与群体性事件;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计划财务处:负责协调处理因学校收费管理、与外单位的债务纠纷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校领导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经费保障;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教务处:负责协调处理由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教育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引发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学生停(罢)课事件;协调处理在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学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组织宣传部:负责协调处理高校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意识形态事件、对外宣传、接待新闻媒体工作;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处:负责协调处理因经营管理、食堂等后勤管理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高校后勤社会化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校舍倒塌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协调处理因山体滑坡、地震、洪水等严重危害校舍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负责处理学校办公楼、宿舍楼火灾等突发性事件;为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交通、餐饮等后勤保障;负责协调处理因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和其它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活动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骚乱事件;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二级院系在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协助校内外相关部门处理好与本部门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应急工作执行机构

1.事故处理组

组长:汪进兵(校级副职领导)

成员:李威威 阳军 马国红(学校党委成员,校级领导,各部门、二级院系负责人)

工作职责:接受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深入现场,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负责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行政工作组

    组长:汪进兵(行政工作、院务办公室校级分管负责人)

    成员:郭帮 李全平 (院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各部门、二级院系副职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和各种会议的组织等行政事务性工作。

3.快速反应组

    组长:雷鹏(学工处、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童艳霞 牛德丽 盛一帆 刘洋(学工处、保卫处、后勤处工作人员,班主任(辅导员),部门、二级院系行政人员,青年教职工)

工作职责:负责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以最快的速度调集、组织和出动相关人员及相关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快速地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平息事态,控制局面。

4.信息组

    组长:李威威(宣传工作校级分管负责人)

成员:王志 张勤 吴博 张弛 程欣(组织宣传部工作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二级院系教学、学工秘书,生活老师)

工作职责:负责在事故和事件的发现、处置中各种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传递、利用、反馈等信息工作。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所在部门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对外宣传、信息发布及新闻媒体接待。

    5.协调组

    组长:郭帮(院务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曹克强 黄贞龙(督导办、发规办、基建处工作人员,各部门、二级院系指定专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事故和事件的发现、处置中校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本校与校外相关政府部门和友邻单位的协调配合。

    6.机动力量组

    组长:闵锐(后勤工作校级分管负责人)

    成员:石端武 江银才(后勤处食堂、水电等技术人员,学校40岁以下教职工)

工作职责:负责在事故和事件的发现、处置中待机行动的人员组织和调动,后勤保障等。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类:政治性、群体性及大规模聚集、游行示威等类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二、应急响应

根据此类突发事件的规模和程度等按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等不同等级进行从全校到各个基层部门的分级响应。只是个别人的行动,由基层教学和有关部门应急响应予以处置,较大的由学校的各部门和二级院系等按照预案处置;重大、特大的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指挥下,学校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处置。

三、此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一是坚持原则、依法处置。要在了解事件起因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在涉及到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原则,不能姑息迁就,同时在处置中也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识和处理。

二是灵活机动、视情而定。各种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由于涉及人员多,涉案人员的情绪较为激动,要以规劝、说服教育等缓和性措施和谨慎地使用强行隔离、带离、疏导等强制性措施相结合达到处置目的。

四、后期处置

此类突发性事件的完全平息和解决就标志着处置工作的基本结束,而进入后期阶段的处置工作。主要有查明事件的组织者和挑头人员,根据事件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政纪、法律处分和以组织学习讨论等方式端正参与者的认识和态度,消除不良影响,防止反弹和复发。组织整理整个事件过程的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作出处理。

                                

第二类: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放火、强奸、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重大治安案件包括流氓滋事、群体扰乱治安性的闹事、打架斗殴;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等。

    二、应急响应

    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应急响应,要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制止犯罪,对刑事案件的临场处置要组织专人保护现场,急救人命、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注意保护好犯罪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

    对重大治安案件,也要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灭火排险、抢救伤员和财物;疏散群众等措施解决和处置。

    三、后期处置

    当犯罪案件现场勘查结束,要清理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对治安案件要协助公安机关等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类:学校火灾火险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各种放火、意外着火、失火、自焚等形成的各种等级的火灾和火险隐患等。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根据发生的火警,向消防部门进行报告。任何部门、个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迅速准确地向消防部门报警,讲清起火的地点和情况;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不准收取费用;起火所在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邻近部门应从人力、物力上积极支援;消防队接到报警后,须迅速赶赴火场,积极组织扑救。

    三、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火灾起火的原因和消防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四类:爆炸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各种物理性、化学性爆炸以及其他爆炸事件。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并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抢险灭火、抢救人命和公私财物,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爆炸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五类:学生中毒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因为用餐、喝水而中毒以及煤气中毒等各种学生中毒案件。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并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或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通知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发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稳定情绪;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师生进行排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查明中毒的性质和状况,收集相关的证据,协助相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查明情况;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校内适当范围向师生通报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稳定师生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或干预。加强舆论引导,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六类:学生自杀出走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学生自杀、失踪、出走以及其他非正常伤亡等突发事件。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并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准确认定事件性质,组织人员查找失踪者,出走的路线和落脚点,找回失踪或出走的学生,对自杀的学生要了解死者生前的表现,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件真相和处理善后事宜。

    三、后期处置

    调查了解出现这种事件的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类:校园网络有害信息、网络舆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网络舆情及校园网络中出现的各种黑客侵入、病毒感染、浏览黄色、暴力信息等并引发治安事件等。

    二、应急响应

    适时地关闭校园网络,必要时聘请专家查明有害信息;分析舆情,上报、评估并及时回复、处理;把握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掌握相关的电子证据,为最后的处理提供条件。

    三、后期处置

    调查了解出现这种事件的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类: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应对考试突发问题的预案

    各种考试开始前,要对监考老师和考生进行考试前的组织纪律教育,防止发生集体作弊等现象,一旦发生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领导果断处置,对考试中因为气候炎热或其他因素造成考生身体不适、甚至晕倒等意外情况,监考老师要事先有所觉察并及时上报,学校考场上负责巡视督导的教务处和校领导要对此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二、应对破坏性地震预案

    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学生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秩序地迅速脱离危险地带到安全的地方,在校领导和各部门的领导组织指挥下,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尽可能减少这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校医或保健教师为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辅导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症状或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告学校领导后, 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传染疫情发生后,校长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学校疫情报告人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校领导根据紧急程度启动预案,在上级主管部门及疾病防控中心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染病人员的隔离、救治及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治等工作,落实有关措施,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一)报告程序及内容

1.初次报告。发现疑似传染病例,在进行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报告时间、人员症状、患病人数及涉及人群、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处置进程报市教育局。报告内容: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市教育局。报告内容:事件的基本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二)应急处置措施

如果发现师生有相关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或周边区域发现传染病疫情要立即启动全校参与的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发现师生有疑似症状,现场师生立即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进入应急状态。

2.学校应急人员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2小时内)向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局报告,等待专业人员处置(转运就诊、隔离治疗、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区域消毒等)。根据专业人员处置意见,配合落实继续隔离观察或转入定点医院治疗的措施。

3.对疑似病例接触场所实施封闭,协助卫生部门对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疑似病例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

4.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已患或疑似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采取医学隔离观察措施,暂停上学或上班。

5.加强对疑似病例的追踪管理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6.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告知发病及处理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争取家长、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7.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和帮助。密切关注疾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采取局部停课、临时停课或全校停课等特殊措施。

8.在校内适当范围向师生通报基本情况及处置措施,稳定师生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或干预。加强舆论引导,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自行向社会公布事件信息。

9.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立即转向善后与恢复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协助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事件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因疾病流行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学、生活场所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对因病暂时停学、停工的师生,必须在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复工。配合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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