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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职业学院实习教学规程

一、制订实习计划:

1.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实施前两周制定和准备好实习计划书、实习教学记录、学生考勤表、学生实习成绩表等。

2.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实施前两周的星期一将《实习计划书》(一式三份)交实训中心。

3.《实习计划书》一份送二级院(部),一份实习指导教师留存,一份送实习辅导教师。

二、实习准备:

实习辅导教师根据实习需要,准备好实习所需设备仪器和材料。如需购买,应提前报告实训中心同意后,于实习实施前完成实习内容的实物准备、制作或程序编制等准备工作。

三、实习教学组织管理:

1.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根据实训中心安排参加实习指导,维持实习秩序,并详细填写《实习教学记录》。

2.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会同实验室管理员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3.辅导教师负责实习场地卫生打扫和设备仪器摆放。

四、填写实习教学记录:

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好实习资料并装订成册,上交各二级院(部)。实习资料包括:实习计划书、教学实习记录、学生考勤表、教师总结、实习成绩、2至3份学生优秀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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